1.小学一年级:年满6周岁(2011年9月1日-2012年8月31日出生)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。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,需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,向县教育局城教办办理申请延缓入学手续;" />